| 2012年10月12日 00:04 | 来源:车讯网 |
作者:
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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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监督执行最关键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大众只是中国众多汽车厂商中的一个,车主真真切切反映的DSG离合器问题到最后也是马马虎虎地收场,尽管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干预下也并没有道出事情的真正原委,这足以看出厂商在对待“质量”事件时候的冷漠。
消费者认为《草案》的通过真正让日后的召回实现了“有法可依”,但笔者想要说的是,最重要的不是召回本身,而是召回的标准是什么,谁去监督执行这个标准。《草案》中提到的“批量汽车产品普遍存在危及安全使用质量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由其生产者实施召回”,危及安全使用如何界定,是相关质监部门抽检还是等待车主的集体投诉;而“普遍”又是怎样的一个概率,这都是需要完善与细化的。
“在某种程度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的通过,极大地提高了召回的“权威性”,但是,监督部门如何去监督、去执行成为最大的问题。”汽车分析师张志勇说,在美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局(NHTSA)负责监督厂家的修复措施和召回过程,而在中国是国家质检总局,二者在权责上还是有一定差异的,所以,监督、执行部门的独立、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加之召回条例的保护才能从根本上使“召回”制度完善、成熟。
什么时候召回成为汽车厂商彰显责任心的自发行为的时候,那广大车主距离消费者是上帝也就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