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2日 00:04 | 来源:车讯网 |
作者:
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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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讯网 报道】10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规定:批量汽车产品普遍存在危及安全使用质量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由其生产者实施召回,并及时发布产品缺陷信息。对实施召回的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消除缺陷费用和必要的运送缺陷汽车产品费用由生产者承担。草案还对生产者隐瞒汽车产品缺陷或不按规定召回缺陷汽车产品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召回是件好事
一石激起千层浪,《草案》一通过就引来各方的热议。人民日报发布的《草案》通过的微博,截止笔者发稿时,转发量已达134条,评论达到了80条。有网友说:“汽车生产商都是超级大店,其NB态度甚至比房产商有过之,故致使国家出台相关召回法规,但真正落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这条路除了厂家的自律和守法外,更需要消费者的长久努力。”
对此,长城汽车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兼新闻发言人商玉贵表示:“国家出台这样的政策非常好,这也是与汽车三包政策相辅相成的;另一方面也说明国家把准入汽车行业的门槛提高了,召回其实是一个企业实力和责任的体现。”同时他还称,尽管自主品牌在国内召回的比较少,但是召回并不是坏事,如果发现质量问题不召回那就不仅仅是罚款问题,而更多是对品牌的伤害,对于自主品牌来说一定要扭转这样的观念。
在问到长城汽车近期是否有召回时,商玉贵说,一切按照召回条例来,有必要召回的一定召回,而且长城汽车在海外市场有过召回,所以在召回方面也有比较多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