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二 “长福马”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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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长安汽车、福特、马自达联合发表声明:三方旗下中国合资企业“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正式拆分。
即日起,长安福特马自达存续分立为两家合资公司。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由长安汽车和福特以50:50的比例出资,承担长安福特马自达所有与福特相关的业务。在南京的新设立公司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则由长安汽车和马自达以50:50的比例出资,将承担长安福特马自达所有与马自达相关的业务。
对于老东家长安汽车来说,这次分拆很难说是好事还是坏事。2001年4月,长安汽车与福特汽车公司对半持股,成立了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并于2003年初正式投产。2006年3月,马自达汽车公司参股长安福特,公司更名为“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三方持股比例为:长安50%,福特35%,马自达15%。
在长福马合资中,长安汽车占据绝对话语权。但由于福特和马自达的利益互博,长福马的发展始终不尽人意。而今分拆之后,长安汽车与外资一方话语权均衡掌握,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存有一些不确定性。选择分家,起因是发展受限,而分家后,两家新的合资企业如何快速发展要取决于长安的态度和把握。这对长安而言也是一大难题。
并且,分拆之后,原本由三方共同投建的南京发动机工厂的股比关系并未调整,也就是说还是由长安汽车、福特汽车、马自达汽车三方控股。这也为日后的利益博弈留了个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