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09日 02:00 | 来源:车讯网 | 作者:李戈 | 我要评论(0) |
刘宝华:法律规定将促使自主品牌主动召回
汽车商业评论副主编刘宝华
关于新召回条例,汽车商业评论副主编刘宝华对车讯网编辑表示:
首先,肯定是一个进步,召回从前是规定,现在上升为条例,属于国家法律了,对汽车行业来说肯定是一个进步。
其次,新条例出来之后有人称赞,也有人不满意,提出了很多问题。都正常,等实施细则出来会更明确。
对于自主品牌,刘宝华说:“大家也不必为自主品牌担心,所有自主品牌生产、销售的汽车都经过了国家质检,符合国家标准,至少过了质量底线,这点跟合资品牌、进口品牌没有太大区别。某个自主品牌厂商已经先于国家法律推出了三包,这一点足以说明,对自主品牌产品的质量、服务不必过于担心。”
此外,对于之前的很多召回是企业主动召回,而自主品牌主动召回较少这种情况,刘宝华表示,相信有了法律规定,自主品牌在主动召回方面也会进步。
结语:综合所有专家的观点,无非一条:召回有助于车企的自我完善,且对我国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有不容忽视的促进作用。新条例的出台,提高了政策的威慑力,对于规范我国汽车市场秩序十分有利。
但是新条例的推行效果还有待检验,该政策的出台,究竟能否在真正意义上做到与国际接轨,就要看有关部门的落实力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