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09日 02:00 | 来源:车讯网 | 作者:李戈 | 我要评论(0) |
【车讯网 报道】近年来,在很多行业中,消费者似乎都从“上帝”变成了弱势群体,我们开始见到越来越多脾气暴躁的出租车司机、愁眉苦脸的服务员、面无表情的营业员和出语不逊的客服等等。在汽车行业,也不例外。与大多服务行业的不同点在于,汽车消费的症结不在买卖环节,而在售后。在汽车质量出现问题的时候,有些厂商当机立断地发出召回通告,有些却讳莫如深。
据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消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经于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第21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在10月30日公布。该条例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有业内人士称,这下,那些一直对召回避犹不及的车企,恐怕要面临强制召回了。
新规除了对老规定的沿用之外,修改了关于未按规定召回的处罚条款,即生产者或经营者出现“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的”“生产者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的”,将被处以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一经查出,相关企业将面临着被处以千万乃至上亿元的处罚。如此力度的处罚,一时间,就把消费者的神经充分调动了起来。
不仅如此,条例中还针对生产者召回缺陷汽车产品存在的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在提高罚款额度的同时,增加了吊销行政许可等处罚措施。
那么,对于车企目前的召回情况以及新政策的推行效果,行业专家和业内人士是怎么看的呢?
贾新光:召回是良性循环 拒绝召回恐遭“关门大吉”
最近两三年,国内汽车品牌召回案例中,大部分是外资品牌,合资品牌,自主品牌寥寥无几。以2010年为例,国内汽车召回案例为95起,本土品牌乘用车企的案例仅为2起,2011年,国内汽车市场的召回案例为71起,而自主品牌乘用车企的案例也仅为2起。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在与车讯网编辑的连线中表示,虽然我国目前已成为第一产销大国,但汽车召回与国际水平有很大的差距。美国目前的召回数量大概为每年2000万,而中国的召回却勉强过百万,一直处在脱节状态。
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监管不够,政策威慑力不够。而即将推行的新条例,威慑力足够了,在资金方面的处罚足以让一个企业关门大吉。但是能不能做到监管,现在还不好说,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做好召回的监管,是条例能否规范车企召回的关键所在。
此外,贾新光还表示,召回对企业来说是件好事,是一种良性循环,拒绝召回的后果远超过主动召回对企业的影响,因此,国内车企应意识到主动召回的益处,在召回与改良的循环中,提升车辆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