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02日 00:11 | 来源:车讯网 |
作者:周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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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八:上海立法规定,未满12周岁不得坐副驾驶位置,4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家庭乘用车应使用安全坐椅
2013年11月21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审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草案提出增加一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驾驶座位;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点评:一个连儿童都不能有效保护,只注重销量和利税的国家,根本称不上汽车大国,大,大在胸怀,大在博爱。不仅上海如此,更希望全国都能加速推进对儿童的保护,强制推进儿童安全座椅、禁止儿童坐副驾驶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