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05日 00:15 | 来源:车讯网 |
作者:
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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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观点:
首先只要在保修期内作为销售商有义务进行维修,除非销售商有证据证明(汽车)有关的损坏是由于人为的原因所造成的,不属于保修范围,由于车主在发生了有关的损坏后及时的将车辆送至就近的4S店,并且要求就近维修,那么避免损失的进一步的扩大,当地的4S店也有义务配合车主对车辆进行检修。涉及到零部件问题,也可以由4S店之间进行协调。
汽车联保的利与弊
车讯网编辑在4日的文章中曾经提到过有关汽车全国联保的问题,车主马先生购买的奔驰GL350就遭遇了联保所带来的麻烦。今日,付先生所遭遇的问题与马先生所遭遇的问题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汽车联保究竟有没有真正保障了车主的利益呢?
这个问题一直以来也是困扰着许多车主的话题,买了车有全国联保,去了外地出现故障也可就近进行维修保养,这对于一些小的故障和损伤而言确实有一定的好处。而相对一些较大的故障,像付先生的变速箱问题,一旦涉及的金额较多,很多4S店则会选择回避的态度来处理车辆的维修问题。
其实,这并不是企业在制定售后服务保养政策的初衷,而是很多4S店在遭遇实质问题时就摒弃了汽车品牌所规范的保养政策,没有真正做到企业售后服务政策中所规定的项目。
编辑点评:
绝大多数企业在制定售后服务政策时,已经将可能出现的种种状况做了全面的考量,这也是很多企业多年售后服务累积出来的经验。而企业的初衷总是美好的,但现实总是无情的摧毁了企业努力创造的售后服务价值体系。这让消费者觉得很受伤,而多数企业总是对此关注不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