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讯网 报道】 7月7日,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等17部门印发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汽车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为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助力稳定经济基本盘和保障改善民生,针对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二手车市场、汽车更新消费、汽车平行进口、汽车使用环境、汽车金融服务六个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
一是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促进跨区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各地区不得设定本地新能源汽车车型备案目录,不得对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及消费补贴设定不合理车辆参数指标。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同时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二是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明确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将购进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按照“库存商品”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明确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
三是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明确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性质原则上为工业用地,对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及在建项目,按已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四是推动汽车平行进口持续健康发展。支持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地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汽车平行进口工作方案并报商务部备案,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即可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
五是优化汽车使用环境。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水平,加快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匹配。发展汽车文化旅游等消费,在用地等方面支持汽车运动赛事、汽车自驾运动营地等项目建设运营,研究制定传统经典车辆认定条件,促进展示、收藏、交易、赛事等传统经典车相关产业及汽车文化发展。
六是丰富汽车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与融资租赁企业加强合作,增加金融服务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