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被称为专车新规的《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网上流传。据媒体报道,《办法》公布时间在即,而《办法》中,国家将对各种专车平台的资质、服务器、支付协议等做出详细规定。也有消息人士透露,相关规定可能会于近几个月内下发,对ICP和外资身份限制会有明确的规定。
据了解,《办法》中,“专车”被定义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并列入了出租汽车管理法规框架体系内。其要求,现有以及未来的“专车”经营者,要“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有5条,分别是: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在服务所在地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具备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互联网 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并尤其指出,服务器需要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平台数据库应当接入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企业 监管平台;以及应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来使用电子支付。
除此以外,除了出租车管理与相关规定以外,《办法》还对在预约租车过程中还会产生网上支付、电话通信、个人信息录入等多方面行为做了一系列规定。
除了需要提供电子支付使用的支付结算协议以外,涉及电信业务的还要通过通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其中也特别指出,“外商投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涉及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在个人信息录入方面,《办法》要求任何业务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必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存储、传输和管理,尤其不能跨境传输和使用,也不得违规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个人敏感信息。
《办法》的出台,似乎让如今的专车行业的未来更加灰暗。有业内人士指出,将专车、快车列入出租汽车管理法规框架体系内,会使得提供“专车”的平台企业、车辆和驾驶员都需要申请准入许可。
在专车行业迎来政策危机的同时,其中危机最大的当属Uber。
不难看出,《办法》对网络租车平台的服务器有强制要求,必须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而且也特别指出,外商投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涉及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而Uber似乎都不具备上述条件。
根据记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查询得知,Uber在国内的运营公司为御驾(上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属于外国法人独资。法定代 表人为Uber的全球运营总监Ryan Allan Graves,股东方为Uber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上述企业人士表示,Uber的服务器均设置在美国。
虽然Uber已在国内成立实体御驾(上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但Uber中国实际控制人仍旧是Uber美国,只要Uber的美国总部还是Uber中国的单一第一大股东,无疑进一步加大了Uber在华开展业务的难度。
此外,服务器和数据的要求也极为严格,目前国内法律规定,境外互联网公司不能获取境内的数据,但因为服务器不允许向境外传输,这就意味着Uber美国无法实时介入“御驾”的实际运营当中,也就无法参与到Uber中国运营方面的任何决策。
消息称,Uber在中国的实体公司“御驾”至今仍未在国内取得ICP牌照,也并未进行备案。ICP牌照办理至少需要半年甚至更长时间,在专车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环境下,留给Uber的时间并不是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