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讯网 报道】10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规定》要求:预约出租汽车的车身颜色和标识应当有所区别,且只允许接受预约、不得在道路上巡游揽客,该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此前,北京交通运输管理局也透露,由于北京的租车平台管理不太严格,造成很多私家车非法运营。此《规定》的出台,能够避免私家车非法运营。
《规定》还对出租车行业的经营许可、运营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今后,当出租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后,经营者要想继续从事经营的,必须达到规定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达不到信誉考核等级的,车辆经营权将被收回。
针对近年来使用越来越广泛的出租车电召预约服务,《规定》提出,各地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推广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建立完善电召服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