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2日晨6时许,在浙江省杭州市绕城高速上,一辆小轿车在临近高速出口时突然并线,与其右侧相邻车道上的货车发生碰撞,货车将小轿车推出数十米,车上货物将小轿车淹没,小轿车驾驶者:浙江大学副校长吴平先生遇难。这桩悲剧提醒大家,任何一个人在交通行为中,都必须遵守游戏规则(交通法),这是保障安全的基础所在。如果违反,悲剧随时可能发生,无论多么高档的汽车都难以保证人员的安全,能够救命的,唯有守法。别忘了,没规矩难成方圆。

驾驶中的路权
偶尔会看到这样的事:两车剐蹭,双方驾驶者都认为自己是正确的,相互指责。实际上,交通法里有非常明确的关于路权的规定,每位交通参与者,甭管您是驾驶者还是骑车人、行人,都应该遵照执行。谁没按照交通法做,出了事故的话,谁就得承担责任。
在交通法中,关于车辆并线,同样有着明确的规定,并线车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就拿杭州这起事故来说,大货车在自己的车道内行驶,拥有路权,小轿车并线,理应让行大货车才对。可小轿车驾驶者不管不顾,鲁莽并线,对大货车构成了严重的威胁,起码从视频看,小轿车驾驶者应该对这起事故负全责。当然,这只是旁观者的议论,有权进行裁判的,唯有当地交通部门。可在生活中,临近路口才想起并线,对它车构成威胁的例子,举不胜举,几乎天天可见,只能说这次比较倒霉,遇到的是一辆货车,如果对方也是小轿车,八成会因为躲闪,猛打方向,人家翻车了,违法者微笑着走了。
这样的“害人者”在路上极为常见,下面这张照片是6月11日下午在北京建国门外大街拍的,那辆逍客原本行驶在最内侧车道,此时它已将车身横过来,横切4条车道后,离开主路,转上三环路。

什么叫路权
路权分为通行权和优先权。通行权指的是,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比如,开汽车走机动车道,骑自行车走非机动车道,走路走人行道。

通行权的基本原则是各行其道
优先权指的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优先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比如,汽车在经过人行横道时,要礼让行人,行人此时拥有优先权;在封闭的公路上,比如快速路或高速路,汽车拥有优先权,行人不能穿行。

辅路机动车进入主路时,主路机动车拥有优先权。
可在咱们的生活中,忽视路权的现象极为普遍。遇到堵车,有的驾驶者耍小聪明,把车开进非机动车道,这样做显然是违反了通行权(见下图)。同样,有的行人喜欢走在非机动车道里,有的骑车人愿意在机动车道里骑行,这些都是违法行为。或许有人听到“违法”两字会很差异,因为上述行为在咱们身边太常见了。常见不等于合法。只不过是因为咱们管理的比较宽松,对这些违法行为基本上无人过问而已。您要是前往管理严格的国家,得倍加小心,违反路权的后果是上法庭。

机动车道上比较拥堵,这俩车耐不住,一个开进了非机动车道,一个开上了人行道。
通行权:各行其道是基本原则
道路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人行横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有权利在各自的道路内通行。所以说,通行权的基本原则是各行其道,不得任意相互侵犯。您可能会说,这谁不知道呀,3岁小孩都懂。还别说,3岁孩子都懂的事,30岁的大人未必会做。就拿北京二环路来说,整日川流不息,车与车之间几乎没什么空隙,可愣是有人胆敢横跨8条车道,以肉身对抗钢铁之躯。胆识令人佩服,可因此给驾驶者带来的麻烦,实在不少。虽说按照法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而且这10%也是靠保险赔付,可说到底,保险也是车主的钱呀,什么保险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何况,事故处理、伤者就医,再加上汽车的损失,即使一点儿责任也没有,机动车一方其实也损失了很多。

非机动车、行人和机动车,有权利在各自的道路内通行。

画面上的两辆小汽车,侵占了非机动车道。
优先权:谁有优先权谁先行
交通总会有交叉,所以定出了一个游戏规则:谁先走,谁后走,这就是优先权。优先权也可以叫先行权,它的定义是:交通参与者在享有通行权的前提下,所享有的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在一定道路空间上,优先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
也就是说,优先权的前提是通行权,首先得拥有通行权,才可能具备优先权。比如,有的人行横道安装了信号灯,在红灯状态下,行人没有通行权,驾驶者此时不需要礼让行人。当人行横道是绿灯时,行人拥有通行权,驾驶者就得礼让行人。特别是对于右转弯的汽车来说,虽然有的路口允许汽车在红灯状态下右转,但您别忘了,行人此时拥有通行权和优先权。右转弯车辆只能礼让。
三种状况下的优先权
对于驾驶者来说,理解优先权的内容,是安全驾驶的基本保障。这里说3个大家平时不大注意的情况。
1,同时并线:左右车道里的汽车,同时向中间车道并线时,左侧车让右侧车先行。

这是因为,驾驶者位居车辆的左前侧,如果左右两车发生碰撞,右侧车驾驶者受伤的可能性较大,从保护人身安全的角度考虑,右侧机动车拥有优先权,左侧车必须避让。如果两车在这种情况下刮蹭,左侧车承担责任。
2,环岛:已经在环岛内行驶的车拥有优先权,进入环岛的车,需要礼让环岛内的车。

3,路口:绝大多数路口都有信号灯或交通标志,基本的原则是,直行车比转弯车有优先权,左转弯车比右转弯车有优先权。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
提倡大家重视路权,对于建立良好的交通环境是有利的。我在不止一个国家注意到,路权的观念深入人心,绝大多数交通参与者都会遵守。所以,人口密度、汽车数量虽然比咱们多很多,但井井有条,繁而不乱。没有规矩难成方圆。我国的问题根本不是人多、车多,而是缺乏规矩,秩序混乱,导致流速下降,通行能力弱,继而拥堵。

我国的问题不是人多、车多,而是缺乏规矩,秩序混乱。
如何降低自己的责任
不幸出了交通事故,谁都希望自己的责任越少越好,实际上,这取决于您的驾驶行为。在驾驶过程中,随时确保自己拥有路权,这就是最基本的安全保证。只要确保自己拥有路权,即使遇到了交通事故,也是对方的责任。
比如说,大家都认为追尾是后车责任,其实也有例外,关键是看前车在不在车道里。如果您遇到有辆车试图强行并线,此时您把它撞了,责任判别看它的位置。如果加塞车辆已经加进来了,车处于车道内,责任是后车的;如果前车处于加塞过程中,也就是说前车是斜的,只有一半在车道内,此时追尾的责任是前车的。
所以,在特别混乱的路段,众多汽车形成几路纵队,并不断相互并线的时候,确保自己安全的方法,是首先保证自己行驶在车道中,不要“骑线”行驶,只要能做到这一步,即使与邻车有刮蹭,也是对方的责任。

行车时应确保在车道内,是保护自己的基本规则。
关于通行权的法规
下列行为属于违反通行权,如果导致交通事故,肇事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1,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未礼让非机动。
2,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礼让行人的。
3,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未礼让机动车。
4,非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礼让行人。
5,行人进入非机动车道,未礼让非机动车。
6,行人进入机动车道,未礼让机动车。
7,行人横过车行道,未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
8,非公交车进入公交专用车道。
9,公交专用车违章进入其它机动车道。
10,违反禁行类的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
11,违反导向类的指示标志或指示标线。
12,逆向行驶。
13,机动车驶入交通管制车道。
14,违章进入高速路、快速路。
关于优先权的法规
下列行为属于违反优先权,如果导致交通事故,肇事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1,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2,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3,遇放行信号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和被放行的行人的。
4,遇停止信号右转弯和丁字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的车辆、行人的。
5,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6,支干路不分的,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
7,相对方向,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8,进入环岛时未让环岛内车的。
9,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未让行人的。
10,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内行驶横过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行人的。
11,机动车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12,辅路车未让主路车的。
13,其它违反借道行驶规定的。
14,违章掉头、违章会车、违章超车的。
不同情况下的通行权和优先权
下面这些规则,是交通法规中关于不同情况下谁有通行权,谁有优先权的规定。从中能看出,面对错综复杂的交通情况,交通法规定的很详细。谁有通行权,谁有优先权,清晰明了。无论驾车、骑车还是步行,每一个人都应该明确自己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拥有什么样的权利,并且遵照执行。这不仅是为了整个社会有个和谐的交通秩序,更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保护自己的利益。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
2,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3,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4,红灯亮时,在没有独立转弯灯控制的路口,右转弯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5,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6,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7,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8,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9,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