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讯网 报道】 近日,从长安汽车获悉,长安汽车与广汽乘用车V字标“撞脸”一事,双方已达成转让协议。广汽乘用车以300万元向长安汽车转让V字标,而该笔转让费用也将用于公益事业,以此鼓励社会对于知识产权的尊重。
据了解,广汽乘用车于2011年正式注册了“V”字标作为后续车型的选用商标。2013年,长安推出全新的轿车商标并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相关类别的使用权,但因该商标与广汽乘用车的商标近似,因而在部分类别中未能通过注册申请。
其实,广汽乘用车V商标已于2009年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在2011年2月完成第37类(汽车零部件)和39类(运输储藏)的商标注册。
长安汽车自主品牌使用V标后,这几年来还是获得市场的认可。随着逸动、CS35、致尚XT、CS75等车型的推出,长安汽车在乘用车市场的份额不断扩张,并于今年超过长城成为自主品牌老大。不过,由于在长安汽车37类(汽车零部件)未能注册成功,其在售后服务等领域或将遭遇瓶颈。如若广汽乘用车不同意并存或转让,长安汽车在37类和39类使用V标时,存在侵权的风险,要规避此风险,长安汽车需要广汽乘用车同意此商标并存,或让广汽乘用车转让V标。
今年6月,广汽乘用车正面回应“撞脸”商标事件,但当时提出的价格未被长安汽车所接受,最终时隔半年之后,广汽乘用车同意以300万元向长安转让“V”字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