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讯网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腾讯诉国家汽车等dquo;”
2003年,奇瑞轿车在上市两个月前曾向国家工dquo;”
2005年5月19日,腾讯公司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2008年3月7日获准注册。2009年11月26日,奇瑞公司以该
北京高院审理认为,腾讯公司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商评委的认定正确。此外,腾讯公司称本案争议商标为防御性商标的注册,而防御性商标的注册也应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享有的合法权利存在的情况下,应当进行避让。因此,法院认为腾讯公司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