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25日 08:31 | 来源:中国证券网 |
作者:
|
我要评论(0) | 我要关注 |
瑞银证券亚太汽车行业主管侯延琨告诉记者:“有的企业三包费是单独列出来的,有的没有,笼统算在销售费用里。”以一汽夏利)为例,2013年半年报显示,其上半年的“三包费”是2531.06万元。江淮汽车)董秘办人士则表示:“三包费是记在销售费用里的,会不会提高还不清楚。”
蔡建明认为,新三包政策的第一责任人在于经销商,这考验经销商的服务能力,并对其利润会造成一定影响,相比而言,厂商与零部件厂商所受影响较小。
“不少品牌都已提前开始实施三包,但细则还没有出来,我们希望细则明朗一些。比如哪些责任由客户承担,哪些责任由厂商承担,厂商对经销商哪些方面能给予 支持。因为毕竟是我们在和客户打交道,”东创建国汽车售后体系总经理唐穗威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例如按三包规定消费者可以退、换车,但厂家如果不执 行,经销商也很难办。细则出来后,经销商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在侯延琨看来,由于国内汽车销售实施的是“送检”制,而非“抽检”制,“三包”能否有效落实还有待观察。他说:“这与国内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有很大关系,如果消费者维权了,那么就可以赔偿,如果消费者不主动维权,那么三包的意义就不大。”